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摄影系组织此次外出实习活动。根据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四川传媒学院与参与此次外出实习活动的学生签署《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学生的安全注意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团结互助,维护学校形象和荣誉,遵守当地风土人情,做到宽容与谦让,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2、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规定,服从实习老师的安排,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杜绝一切危险、违法犯罪活动。
3、对自己的随身财物负有妥善保管之注意义务,个人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学生承担;学生应爱护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在内的各类公共财物,若造成毁损的,应依照被损坏财物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4、实习期间,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没有带队老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外出上山;严禁私自燃放篝火;严禁酗酒和打架斗殴;严禁一切危险活动。
5、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点、不得从事与实践无关的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实习结束后,班主任和实习老师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学生按期返校参加学习,不得无故延期返校。
二、学校的安全注意义务
1、带队老师、指导老师及班主任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团结互助,维护学校形象和荣誉,遵守当地风土人情。
2、带队老师、指导老师及班主任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规定。
3、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外出实习的意外事故和各类风险,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学生的利益,切实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现我校已为外出实习学生和工作人员全员购买保险。投保内容详参附件。
以上条款必须严格遵守,如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学校将按照投保范围和投保项目对学生进行赔付,除此之外,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摄影系和签署本协议之学生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学生签字:
学校签章:
四川传媒学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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