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电视学院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11-05  作者: 

电影电视学院2018、2019、2020级团支部,班委会: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文明水平,促进学生养成遵守公德、礼貌待人的良好行为习惯,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及电影电视学院党总支工作部署,2020年11月开展“养成文明习惯,共建和谐校园”文明礼貌活动月活动,具体安排为:

一、系列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5日-11月30日

二、系列活动主题   

“养成文明习惯,共建和谐校园”

三、系列活动各项具体内容

(一)“禁毒防艾”主题团日

1.活动目的:

本次“禁毒防艾”主题团日活动旨在进一步落实学校禁毒防艾工作,增强广大学生禁毒防艾意识及自觉抵制毒品、艾滋病侵袭的能力,是一次筑牢大学生思想防线的专项学习和拒毒防艾的科普教育活动

2. 活动开展时间:2020年11月10日-11月17日

3. 活动开展要求:

(1)活动覆盖面:支部全体团员及班委会全体学生

(2)活动开展方式:团支委、班委会根据“禁毒防艾”精神要求及科普知识,提前准备主题团日PPT;以支委或班委委员带领学习,全体团员、学生群众参与互动的形式展开(团支部或班委会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创新具体开展形式)。

(3)活动总结形式:活动完成后各团支部提交一份主题团日总结。

(二)文明寝室评选活动

1.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寝室文明建设提高大学生文明修养展现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同时培养大学生创造美、保持美的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寝室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寝室安全卫生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寝室环境

2. 活动开展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24日

3. 活动开展要求:

1)参赛对象:电影电视学院全体在校生

2)参赛方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线下填写报名确认表

3)评选方式:参赛寝室将寝室评比照片提交到指定邮箱,以线上大众投票和线下辅导员实地考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评比。

4)分值设置:线上投票成绩占比50%,线下评审成绩占比50%

5)时间安排:

①11月9日-14日组建评委会,并同时进行报名、确认

②11月15日-22日进行线上、线下评比

③11月24日公示评选结果

(三)“文明新青年”摄影创作比赛

1.活动目的:

通过“图片摄影+后期创作”的形式,用镜头捕捉当代大学生文明举止的瞬间,彰显我校大学生的文明作风,丰富同学们的课余实践,增加校园生活的多样性和趣味性,同时扩展同学们的艺术视野,展现我校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 活动开展时间:2020年11月10日-11月30日

3. 活动开展要求:

1)参赛对象:电影电视学院全体在校生

2)参赛方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线下填写报名确认表

3)评选方式:参赛个人将作品提交到指定邮箱,以线上大众投票和线下评委打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评比。

4)分值设置:线上投票成绩占比50%,线下评审成绩占比50%

5)时间安排:

①11月10日-13日组建比赛筹委会和评委会,并进行报名、确认

②11月14日-21日参赛选手进行个人的艺术创作

③11月22日-28日进行作品的综合评选

④11月30日公示获奖结果

四、系列活动各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电影电视学院党总支

承办单位:电影电视学院分团委

协办单位:电影电视学院各团支部

 

 

 

 

中共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总支委员会

中国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电影电视学院“文明礼貌月”系列活动

——“禁毒防艾”主题团日

 

一、活动名称

养成文明习惯,共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周期

2020 年 11 月 10日-11 月17日

三、活动对象

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开展要求

1.支部及班委会应全员参与;

2.支部及班委会应创新活动开展形式,以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活动的互动性,力求达到对“禁毒防艾”知识的科普要求;

3.支部及班委会学生干部须高度重视本次主题团日工作,对“禁毒防艾”主题团日所需资料进行全面且详细的提前准备,并针对“禁毒防艾”的毒品甄别、艾滋病预防、性道德与性知识普及、艾滋病感染初期的阻断治疗、相关法律知识、拒毒防艾自我防护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

4.2020年11月17日前,各团支部将主题团日开展后的材料(活动总结及活动现场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sfl-0824@foxmail.com。

 

 

 

 

 

附件2

电影电视学院“文明礼貌月”系列活动

——“文明寝室”评选

 

一、参赛对象:

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全体在校生(以寝室为单位参加)

二、参赛方式:

参赛寝室需发送姓名、班级、导员、宿舍号、联系方式、参赛作品主题及参赛作品(照片)至邮箱:1364767505@qq.com

三、投稿时间:2020年11月10日-11月14日

四、评选方式:线上投票及线下评分

五、评比要求:

1)寝室相关装饰风格温馨且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当代大学生文明规范;寝室装饰独具匠心,有本专业相关文化特点;

2)桌面、墙面、床铺干净整齐,并根据自己的喜好和生活习惯有自己独特的布置;

3)寝室内所有物品摆放整齐,学校配备的原有物品不得擅自移动;

4)寝室地面保持干净整洁,室内无异味、无烟头、无酒瓶、无痰迹、无污迹污物、无灰尘,寝室门口无垃圾堆放;

5)寝室内无私拉乱接现象;

6)寝室内无任何违禁用品(宠物、功率超过1000W的电器、无“CCC”标志的插线板、厨具、餐具、管制刀具等);

7)宿舍管理分工明确,有安全、卫生轮值制度;

8)宿舍室友之间文明友爱、团结和睦。

线下评审委员会评审成员:朱晓彬、李铮、杨秀梅、周楠、欧阳胡卉、侯鑫、涂君、陈鸣凤、王婷、潘茜、花葳、何秋坤、王业英、谢珊、

王小丽、张莉

仲裁委员会成员:李杨、朱晓彬、贺莉娅、莫诚成


附件3

电影电视学院“文明礼貌月”系列活动

——“文明新青年”摄影创作大赛

 

一、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与当代大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文明行动,传播文明精神和高尚道德情操。

2.结合摄影创作大赛主题进行创作,提“文明礼貌月”系列活动的知晓度,为文明校园营造良好氛围。

3.主题明确,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4.创意新颖独特,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

5.寓意深刻独到适合长期使用,不易发生歧义

(二)作品要求

紧扣“文明”、“艺术”主题,具有正确的社会导向、较强的艺术感、吸引力和传播性;简明、形象、主题向上,可用于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与再创作,适合在传统媒体、新媒体、网站宣传等处展示。

(三)其它要求

1.参赛作品应是2020年以来拍摄制作的作品,以最新拍摄作品为佳。参与过其它同类大赛的获奖作品,不得申报此次大赛。

2.参赛作品内容应当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无不良内容,具有丰富的文明内涵和深刻的教育意义。

3.报送个人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对于非原创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于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报送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主办单位拥有在文明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和修改获奖作品的权利。作者拥有作品的署名权和依法使用作品的权利。

 

二、评选程序

(一)报名及作品收集:个人进行申报,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1120日。

(二)初评:由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专业教师担任初审评委,通过细化分类进行初评筛选,拟选出90个作品进行网上投票。

(三)网络投票:将通过初审的参赛作品在网络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社会公众可按投票要求为喜欢的作品进行点赞、投票,每个网络登陆账号每日限投1票。网络投票结果占最终评分的50%。

(四)终审评定:邀请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专家、教授担任终审评委。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按公众投票占50%、专家评审组占 50%的权重评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

(五)宣传展示:评审结束后,将通过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择优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

 

三、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四等奖1名、五等奖1名、优秀奖5名。

 

四、知识产权说明

(一)投稿方需保证设计的作品应为设计方原创,整体作品及使用素材保证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无版权纠纷;投稿作品如有任何疑义及法律纠纷,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稿方承担。

(二)投稿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属组委会所有,设计者、投稿方均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投稿方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个人的一切费用自理。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底稿。


附件四

评比办法

为规范此次摄影创作大赛评奖评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的评选范围为评选“文明新青年”主题摄影创作大赛,评选对象为本次活动应征参赛作品; 

第二条 电影电视学院全体在校生

 

第二章

投稿须知

第三条 参赛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要求为JPG、PNG、BMP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及以上,且无任何形式水印标记;

(二)彩色、黑白数字作品均可参赛,同时请保留作品原始文件;

(三)主题性:作品主题要求积极、健康、向上,符合本次大赛主题,同时要求参赛作品名称、介绍、内容相符。不得含有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技术性:取景、构图、曝光、色调、清晰度等符合摄影技术基本要求,色彩和谐,构图比例协调。

(五)创造力:作品表达形式新颖,构思独特,作品能够通过形象化的摄影语言符号和创新的立意去诠释摄影作品的主题。

(六)表现力:作品风格突出,拍摄视角独特,手法新颖。

(七)作品可进行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的二度创作,即参赛作品既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也可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八)报名时须注明专业、班级、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五);

第四条  注意事项:

(一)参展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拥有著作权的原创作品,不得有抄袭、拷贝、翻拍、仿冒等行为;

(二)本次活动的评比方式为线上、线下结合进行;

(三)参赛作品统一发送至邮箱:1364767505@qq.com

作品投稿至邮箱时请备注好所属专业、班级、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经过专业老师初审后由活动组委会工作人员统一上传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有线下专家评委进行终审评定。

 

第三章

评选方式

参赛个人将作品提交到指定邮箱,由线上大众投票和线下评委打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评比,分值设置为线上成绩占比50%,线下成绩占比50%。

第五条  微信投票评选(每个微信号每天投票上限为1次

第六条  投票方式:点击投票链接,于对话框内输入参赛者的编号/姓名即可对支持作品进行投票。用户转发的选手页面,可直接点击投票按钮进行投票;

笫七条  作品在评委会初审后,由大赛组委会负责上传并展开网络投票评比;

笫八条  主办单位如监测到恶意刷票行为,有权对异常票数进行处理;

第九条  作品名次、奖次得出办法:网络投票评比完成后进入终审评定,奖次由网络得票数高低和终审成绩高低综合决出。

时间安排:

11月10日-13日组建大赛组委会及评委会并进行报名

11月14日-21日参赛选手进行个人的艺术创作

11月22日-28日进行作品的综合评选

11月30日公示获奖结果

指导单位:

中共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总支委员会

协办单位:

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各团支部

承办单位: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评审教师及评审成员:

李杨、贺莉娅、朱晓彬、莫诚成、白山杉、韩治学、蒋维队、夏浪波、霍战朝、闵亮杰、陈鸣凤、李铮、张扬晨、孙锐

仲裁委员会成员:

张乐平、李杨、吴建、李晓川、白山杉、韩治学、莫诚成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评奖资格,已获奖的,将撤销其所得奖项,并收回奖励;

第十一条 一个参赛作品限一名参赛者;

第十二条 主办方对入选作品具有发布、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结集出版等公益使用权;

第十三条 参赛者如有侵权或其他违法行为,并因此造成法律后果以及相关连带责任的,一律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凡投稿参与比赛者,视为同意本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五

报名登记表

编号:                    (组委会填写)

       

参赛作品基本资料

(*标记为必填项)

*作品名称

 

*作者阐述

 

 

 

参赛者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级

 

身份证号

 

*专业及班级

 

*移动电话

 

*邮箱

 

*微信

 

作品递交

作品递交方式

《报名登记表》需正反打印,将参赛者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打印稿、《参赛作品原创性声明》《参赛作品版权协议》递交至“文明新青年”摄影创作大赛组委会(A8-402),作品及《报名登记表》电子档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夹以班级、姓名、作品名命名)。

 

作者需要提交的材料

(1)纸质《报名登记表》《参赛作品原创性声明》《参赛作品版权协议》

(2)作品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文明新青年”摄影创作大赛组委会

联系方式:028-87909941

联系人:郭子龙

组委会官方邮箱:1364767505@qq.com

参赛人签字:____________

 


附件六

参赛作品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参赛作品                 为原创作品,本人是该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不存在任何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情况,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著作权(版权)或其它合法权利的侵犯。

如发现作品存在任何涉嫌剽窃、抄袭、舞弊行为或可能存在潜在知识产权侵权或纠纷的,本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主办方取消本人参赛资格的决定。

 

 

                             参赛者签名:      

 

日期:         

 

 

 

 

 

 

 

 


附件七

参赛作品版权协议

 

1.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照片、图片等内容,必须注明来源,或取得作品著作权人授权使用,作品内容所涉及的著作权(版权)问题由投稿者本人负责。主办方及评审团只负责考查作品本身的质量,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版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或经济责任,其法律或经济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如因参选作品出现有关法律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追回奖项的权利。

2.参加本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可授权第三方使用参赛作品。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无权将作品用于任何商业性活动。参赛者因私自进行的其他活动所产生的冲突,责任由参赛者负责。

3.参赛者一旦提交作品,即视为投稿者授权主办方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对参选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使用,包括在网络、手机、电视等各信息网络终端;即视为参赛者同意公布作品、参赛者资料等信息,同意参加本次活动的各类展览展示活动。

4.凡提交作品参选,即被视为接受活动规则中包含的各项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已提交的作品。

5.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参赛者在提交作品之前,请认真阅读本规则,作品一旦提交,即表示作品原创作者同意发表该作品。凡递交作品并报名参赛的作者,即视为已了解、熟知并同意上述有关版权问题的说明和承诺。

6.所有参赛作品,参与创作者与主办方共同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7.最终获奖名单以“文明新青年”摄影创作大赛组委会公布为准。

8.“文明新青年”摄影创作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大赛章程规则、条款和与大赛章程相关的其他规定。

9.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本人已阅读此声明并同意。

 

 

                        参赛者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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