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03 作者: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四川传媒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施行办法》(川媒院〔2020〕1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3月起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指导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工作指导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学期新聘任到教学岗位,无教学经历的教师;
2.需配备指导教师的且未参与导师制的青年教师。
二、实施方案
各院(系、部)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结合青年教师所学专业及所在团队实际情况,选派指导教师,并填写完成指导计划表(附件2)。指导时间原则上为1年。
请各院(系、部)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将《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名单》(附件5)填写完成后,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审阅(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第一办公楼414室,电子版发送至sccmjsfzzx@126.com)。
联系人:陈老师(028-87902057)
附件1:四川传媒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施行办法
附件2:青年教师导师指导计划表
附件3:青年教师导师听课记录表
附件4:青年教师导师指导期满考核表
附件5: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名单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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