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关键内容。开设全校性公选课,是学生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学校“培养应用性、复合型人才”理念的重要措施,对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求各学院(系,部,室)要把公选课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学工作中。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选课的规范化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构建与应用性、复合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课程结构体系,引导广大教师开设更多高质量的公选课,根据学校2016年印发的《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关于修订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选课的设置
(一) 公选课的界定
公选课是指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开设,供全校本、专科学生选修的课程。公选课作为课程结构体系的构成部分,在教学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等方面,具有与其它类型课程同样的要求。
(二) 公选课的设置原则
为了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兴趣,公选课的设置应体现学科交叉与文理渗透、体现拓宽学生知识面和改善学生知识结构、体现学科领域的理论深度和学科前沿发展动态、体现提高文科艺术类专业学生的科学素质和理工科类专业学生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
(三) 公选课的设置分类
按照学习方式不同,分为网络在线公选课和普通公选课,网络在线公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指定的网络学习平台,进行网上学习和考试的公选课;普通公选课指我校教师经申请批准后,由学生在教务平台上选课,在实体教室学习和考试的公选课。以上两种公选课所获得的学分均给予认定。
为了实现学科交叉与文理渗透,便于文科艺术类专业与理工科类专业学生的选修,学校公选课的设置分为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人文艺术类、技术技能类、健康教育类、创新创业类。每学期全校公选课拟设置120门左右。每门课程规定为32学时、2学分。
(四) 公选课的设置程序
公选课原则上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开设。在每次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时进行设置和调整。网络在线公选课由学校教务处选定课程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批,普通公选课的开设,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制《四川传媒学院公选课开课申报表》,同时提供教师简历、课程介绍、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纸制两种)等资料,经学院(系,部,室)分管领导、教务处分管领导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后,进入当学期教学计划,供学生选修。
二、公选课的开课
(一) 公选课的开课方式
公选课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实行固定学期设置课程,所有公选课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开课。在必要的情况下,部分课程可以每学期开课一次,采取循环开课的方式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时间安排公选课的修读时间。
(二) 公选课的开课学期
全校公选课统一设置,大学一年级不允许选修公选课。
(三) 公选课的开课条件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因特殊需要,经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后,可适当放宽。
2、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
3、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进度计划。
4、教师申报的公选课必须符合该教师的专业领域。
5、如果教师当学期周课时已经达到24学时或授课门数达到3门,不允许再开设公共选修课。
6、教师开设公选课后,与其他课程相加,周学时不得超过24学时。
7、普通公选课选修的学生人数未达到60人以上,不得开课,网络在线公选课不受本条限制。
(四) 公选课的开课时间
根据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的情况,鼓励广大教师开设高水平的公选课,同时也为学生修读公选课创造条件,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普通公选课的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周六、周日上课,网络在线公选课上课时间由学生自行安排。
三、学生选课规定
(一) 选修原则
1、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对象为我校学生(休学、保留学籍状态不能选课),学生在校期间需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方可毕业。
2、每学期选修的网络公选课不超过1门,普通公选课不超过1门。
3、多次选修同一门课程,学分不予重复认定。
4、公共选修课不组织缓考、补考和重修,且不得免修;公选课考试不及格不计入成绩单,不影响降、留级。
(二) 选修流程
1、教务处于每学期校历第2周周一至周四开放选课,学生可在网络学习平台和教务网站里查询本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目录,包括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学时、学分、授课时间及课程简介,校历第3周准时开课。
2、教务处于第2周星期五在教务网站上公布选课人数不足60人,予以取消的普通公选课,这部分学生可于第2周星期六、星期日重新报名。除此之外,学生一经确定选修课后不得退选或改选。
(三) 公选课选修人数的限制
1、网络在线公选课无人数限制,学生报名即可学习。
2、普通公选课每个教学班最少60人,最多120人。少于60人取消该班,达到120人后学生不能再报名该班。
(四) 公选课上课冲突的处理
学生在选择普通公选课时,应特别注意开课时间与其它课程开课时间是否冲突,选课时应避免上课时间冲突。如学生选择的公选课与其他课程冲突,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四、公选课的考核与成绩记载
(一) 公选课的考核方式
1. 网络在线公选课在网络学习平台上进行在线考试。普通公选课可以采取作业、论文、设计、测验、口试、操作等多样化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并确定修读学生的成绩;可以由任课教师或开课部门组织随堂考试,也可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提出,经学院(系,部,室)分管领导、教务处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2. 考核方式需在申请开设该课程时同时予以确定。任课教师必须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不得在临近课程结业时决定或更改考核方式;
3. 公选课无论采取何种考核方式,均应在当学期校历第17周内结束考核工作。
(二) 公选课的考核资格
学生选课后必须按规定时间上课,方能取得参加考核的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课程考核资格:
1、缺课(包括事假、病假、旷课,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1次缺课计算)达到或超过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未完成课程作业或教师布置的其它学习任务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者。
取消考核资格的,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三) 公选课的成绩记载
1、具有参加考核资格的学生,考核成绩及格,方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载,成绩计入学生成绩单。
2、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成绩不予登记,不影响学生的降、留级。
五、公选课的其它规定
(一) 公共选修课实行学分制管理,由教务处全面负责;
(二) 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不能替代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学分;
(三) 公共选修课不订购和发放教材,任课教师可以向学生推荐参考书,由学生自愿购买;
(四) 学校定期对公选课的开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课堂教学质量差、学生出勤率低(经抽查一学期内有3次实际到课学生未达到选课人数50%)的,在下一开课学期取消该门公选课,暂停该教师一年开设公选课的资格,当学期该门课程的工作量减半核算;
六、附则
(一)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本、专科所有专业(方向)学生修读的公选课;
(二)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三)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川传媒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